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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网购、旅游等热点问题 山西高院发布6起典型案例

发表时间:2024-03-18 09:19:00 来源:

  3月15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从全省人民法院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案件中精选6起典型案例公开发布,这些案例涉及网购、旅游、装修、知假买假等社会热点问题。

  案例1

  2023年3月,赵某通过某电子商务平台与许某建立联系,之后相互添加微信。赵某通过微信向许某支付6000元购买翡翠吊坠,许某承诺“24小时鉴赏期”“鉴赏期内无条件退换”“包邮包证,支持全国复检”等。赵某签收翡翠吊坠后,发现吊坠与许某发送的产品图不符,与许某沟通时,许某以该吊坠系特价产品不退不换为由拒绝退货退款。赵某将许某诉至法院,要求退还货款。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与许某在微信中磋商购买翡翠吊坠时,许某承诺24小时鉴赏期内无条件退换,并未预先告知赵某该翡翠吊坠系特价商品,不退不换。故法院判决许某应诚信履约,向赵某退还货款6000元,赵某将翡翠吊坠返还许某。

  案例2

  2021年6月,范某在某旅游公司经营的景区游玩时,被景区内的猕猴抢包,该景区工作人员未及时处理,范某摔下路边沟中受伤,先后5次住院治疗。范某将该旅游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范某购买景区门票进入景区正常游玩,无故被猕猴袭击。该旅游公司作为景区管理人,对进入景区的游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但因其对景区内动物的管理存在较大漏洞,致使游客暴露在不确定的风险当中,应对游客的损失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案例3

  2021年6月,郑某与某家居生活馆签订合同,订购了一些产品,并约定由该家居生活馆负责送货及安装,郑某支付价款36380元。2021年11月,该家居生活馆指派工作人员为郑某家中安装石英石台面。安装次日,郑某发现家中已被水淹并漫延至楼下3户业主家中,漏水原因系安装石英石台面导致混水阀水管受损。郑某将该家居生活馆诉至法院,请求赔偿各项损失。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家居生活馆在与郑某签订的合同中承诺送货及安装,双方虽未明确约定安装标准,但规范安装是合同的附随义务,该家居生活馆应当安排专业人员上门安装并全程监督。该家居生活馆未履行好上述义务,应当承担并赔偿损失责任。法院判决该家居生活馆赔偿郑某的全部损失。

  案例4

  2022年10月,赵某通过某电商平台向某饭店购买了一单炒饭外卖,花费19.06元。外卖送达后,赵某在炒饭中发现了蟑螂。随后,赵某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该局调查后,责令该饭店对经营环境卫生进行整改。后赵某将该饭店诉至法院要求赔偿1000元。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提交的订单截图、聊天记录截图、炒饭中的蟑螂图片等证据,证明该饭店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炒饭出售给了赵某,应当赔偿赵某1000元。

  案例5

  2022年11月,成某在张某开设在某电子商务平台的店铺内购买了6瓶化妆品,价款共计1300元。商品的外包装上仅有商品名称,无生产商、厂址、生产日期等标识。成某收货后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张某退还货款并支付10倍赔偿金。张某辩称,成某购买该化妆品前,对外包装的情况是明知的,其大量购买化妆品的行为属于“知假买假”,无权要求10倍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食品药品领域以“知假买假”为由提出抗辩的,法院不予支持;化妆品可参照适用食品安全法的惩罚性赔偿标准。故张某以“知假买假”为由提出抗辩与法相悖,法院不予采纳。成某购买6瓶化妆品并未超出合理的生活消费需要,依法有权要求销售者给予惩罚性赔偿金。在人民法院的调解下,成某与张某达成调解协议,成某退还张某该6瓶化妆品,张某赔偿成某6000元。

  案例6

  2021年7月,尤某在某酒业公司购买2箱42度陈香老酒后,又在1个月内连续6次在该公司购买32箱该酒,共计204瓶。之后,尤某以该酒口感不对且有漂浮物为由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该局委托第三方对酒进行检验,结果为符合标准要求。后尤某以该酒外包装无生产日期、生产厂家、配料表、保质期等,将某酒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退还货款并支付10倍赔偿金。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某酒业公司销售的酒产品其标签内容未依法标注,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尤某在初次购买时就应当知晓标签存在的问题,却仍在1个月内多次、大量购买该酒产品,其后续购买行为有通过诉讼牟利的嫌疑,故对尤某多次购酒的行为应当分别评判。尤某首次购买的2箱酒(600元)符合合理生活消费需要,可适用10倍惩罚性赔偿条款;尤某后续6次购买的32箱酒,不应支持惩罚性赔偿金,最终判决某酒业公司退还尤某全部货款,并支付尤某赔偿金6000元。(太原日报 任蕾)

涉及网购、旅游等热点问题 山西高院发布6起典型案例

发表时间:2024-03-18 09:22:05 来源:

  3月15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从全省人民法院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案件中精选6起典型案例公开发布,这些案例涉及网购、旅游、装修、知假买假等社会热点问题。

  案例1

  2023年3月,赵某通过某电子商务平台与许某建立联系,之后相互添加微信。赵某通过微信向许某支付6000元购买翡翠吊坠,许某承诺“24小时鉴赏期”“鉴赏期内无条件退换”“包邮包证,支持全国复检”等。赵某签收翡翠吊坠后,发现吊坠与许某发送的产品图不符,与许某沟通时,许某以该吊坠系特价产品不退不换为由拒绝退货退款。赵某将许某诉至法院,要求退还货款。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与许某在微信中磋商购买翡翠吊坠时,许某承诺24小时鉴赏期内无条件退换,并未预先告知赵某该翡翠吊坠系特价商品,不退不换。故法院判决许某应诚信履约,向赵某退还货款6000元,赵某将翡翠吊坠返还许某。

  案例2

  2021年6月,范某在某旅游公司经营的景区游玩时,被景区内的猕猴抢包,该景区工作人员未及时处理,范某摔下路边沟中受伤,先后5次住院治疗。范某将该旅游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范某购买景区门票进入景区正常游玩,无故被猕猴袭击。该旅游公司作为景区管理人,对进入景区的游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但因其对景区内动物的管理存在较大漏洞,致使游客暴露在不确定的风险当中,应对游客的损失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案例3

  2021年6月,郑某与某家居生活馆签订合同,订购了一些产品,并约定由该家居生活馆负责送货及安装,郑某支付价款36380元。2021年11月,该家居生活馆指派工作人员为郑某家中安装石英石台面。安装次日,郑某发现家中已被水淹并漫延至楼下3户业主家中,漏水原因系安装石英石台面导致混水阀水管受损。郑某将该家居生活馆诉至法院,请求赔偿各项损失。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家居生活馆在与郑某签订的合同中承诺送货及安装,双方虽未明确约定安装标准,但规范安装是合同的附随义务,该家居生活馆应当安排专业人员上门安装并全程监督。该家居生活馆未履行好上述义务,应当承担并赔偿损失责任。法院判决该家居生活馆赔偿郑某的全部损失。

  案例4

  2022年10月,赵某通过某电商平台向某饭店购买了一单炒饭外卖,花费19.06元。外卖送达后,赵某在炒饭中发现了蟑螂。随后,赵某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该局调查后,责令该饭店对经营环境卫生进行整改。后赵某将该饭店诉至法院要求赔偿1000元。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提交的订单截图、聊天记录截图、炒饭中的蟑螂图片等证据,证明该饭店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炒饭出售给了赵某,应当赔偿赵某1000元。

  案例5

  2022年11月,成某在张某开设在某电子商务平台的店铺内购买了6瓶化妆品,价款共计1300元。商品的外包装上仅有商品名称,无生产商、厂址、生产日期等标识。成某收货后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张某退还货款并支付10倍赔偿金。张某辩称,成某购买该化妆品前,对外包装的情况是明知的,其大量购买化妆品的行为属于“知假买假”,无权要求10倍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食品药品领域以“知假买假”为由提出抗辩的,法院不予支持;化妆品可参照适用食品安全法的惩罚性赔偿标准。故张某以“知假买假”为由提出抗辩与法相悖,法院不予采纳。成某购买6瓶化妆品并未超出合理的生活消费需要,依法有权要求销售者给予惩罚性赔偿金。在人民法院的调解下,成某与张某达成调解协议,成某退还张某该6瓶化妆品,张某赔偿成某6000元。

  案例6

  2021年7月,尤某在某酒业公司购买2箱42度陈香老酒后,又在1个月内连续6次在该公司购买32箱该酒,共计204瓶。之后,尤某以该酒口感不对且有漂浮物为由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该局委托第三方对酒进行检验,结果为符合标准要求。后尤某以该酒外包装无生产日期、生产厂家、配料表、保质期等,将某酒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退还货款并支付10倍赔偿金。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某酒业公司销售的酒产品其标签内容未依法标注,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尤某在初次购买时就应当知晓标签存在的问题,却仍在1个月内多次、大量购买该酒产品,其后续购买行为有通过诉讼牟利的嫌疑,故对尤某多次购酒的行为应当分别评判。尤某首次购买的2箱酒(600元)符合合理生活消费需要,可适用10倍惩罚性赔偿条款;尤某后续6次购买的32箱酒,不应支持惩罚性赔偿金,最终判决某酒业公司退还尤某全部货款,并支付尤某赔偿金6000元。(太原日报 任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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